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州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第二采购周期自2021年1月1日在我州执行以来,完成进度较好,现就2021年1月至7月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一、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
全州计划采购总量663.7062万支(片、粒),计划采购总金额519.7207万元。截止2021年7月31日,实际采购1177.0277万支(片、粒),实际采购金额819.9639万元,全州总采购量完成进度为177.34%,其中完成率达100%以上的品种有21个,完成率达80%以上的品种4个,分别为利培酮片93.50%、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90.36%、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87.50%、氟比洛芬酯注射液95.28%。
八县市总采购量完成进度为189.56%,其中吉首市完成情况较好,其余7县市部分药品完成进度较慢。泸溪县头孢呋辛酯片、利培酮片、氯沙坦钾片、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4个品种完成率未达到50%;凤凰县奥氮平片、利培酮片2个品种完成率均为0%;古丈县奥氮平片、孟鲁司特钠片2个品种完成率分别为0%、24.59%;花垣县氯沙坦钾片成率为0%;保靖县瑞舒伐他汀钙片、奥氮平片、利培酮片3个品种未完成任务,完成率分别为0%、31.43%、23.44%;永顺县盐酸帕罗西汀片、奥氮平片完成率均为0%;龙山县瑞舒伐他汀钙片完成率为55.49%。
州直医疗机构总采购量完成进度为152.06%,其中州精神病医院已全部完成约定采购量,其他医疗机构部分品种完成进度较慢,其中州人民医院奥氮平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完成率分别为60%、51.95%,州民族中医院奥氮平片、氟比洛芬酯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完成率分别为0%、41%、50%。
二、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货款结算不及时。县市医疗机构拖欠药品货款情况突出,尤其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为普遍。主要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不够抵扣药品采购款,没有及时将药品采购款上解到各县市医保局。
(二)药品集采进度不平衡。各县市工作进展不平衡,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县市医保部门工作督促力度不够。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责任心不强,未按申报采购量采购药品,不积极对接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中选药品未及时纳入医院采购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督查。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加强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完成进度监测,督促采购进度慢、未启动采购的相关医疗机构整改落实。
(二)及时结算药款。请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加强药品采购款结算支付,按月审核结算药品采购款,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清算,各医疗机构要按月与配送企业结算确认药品采购金额,及时向医保部门上解药品采购款,加快药品采购款结算支付进度。
(三)确保完成任务。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药品配送(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此次通报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按照约定采购量完成任务,配送(生产)企业要及时保障中选药品的配送供应,严禁捆绑销售;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禁网外采购。
附件:1.全州第一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第二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统计表(按药品统计)
2.县市第一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第二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3.州直医疗机构第一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第二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