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的通知》

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5 字体大小:

2022年6月29日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的通知》(州医保发〔2022〕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落实国家、省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的需要。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吻合器、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心脏起博器等集中带量采购要求,严格执行集采中选产品中选结果,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产品。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求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委《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84号)文件精神,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议价采购适用情形,规范采购行为,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 

(三)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疫情相关防治药品、试剂、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供应保障及应急物资轮换工作,大力支持州内生产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

(四)巩固我州医用耗材改革成果的需要。2017年我州加入三明联盟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2019年以州人民医院作为谈判议价单位进行医用耗材分类分批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骨科植入类高值耗材集中配送改革,2020年9月实行了三明联盟低值医用耗材共七批次联合限价采购,统一采购平台,规范了全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采购。但在改革过程中存在限价目录品种少、备案产品多、部分产品价格高、产品质量差异大、配送企业备货不足、配送不及时、扰乱市场等影响临床使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管理。 

(五)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和医疗机构堵浪费的需要。加强医用耗材规范管理,建立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治理价格虚高,减轻群众用耗负担;加强医疗机构耗材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合理使用医用耗材堵浪费。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从挂网采购原则、挂网采购范围、挂网目录分类及准入规则、分类采购管理、工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 

(一)挂网采购原则。坚持“为用而采,安全有效、去除灰色、患者受益”原则。 

(二)挂网采购范围。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的医用材料、检验试剂纳入挂网采购管理。

三)挂网目录分类及准入规则。挂网目录分为集采挂网目录、限价挂网目录、备案挂网目录、应急挂网目录四大类。明确各挂网目录价格形成机制及准入规则,符合要求的均可申请挂网,建立目录分类清晰明了、准入规则公开透明的挂网工作机制。

(四)分类采购管理。采购管理分直接采购、备案采购、应急采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平台采购、严禁线下及网外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五)工作措施。加强保障供应、建立退出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五项工作措施,明确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责任,严格产品质量管理,及时保障供应。对挂网产品及企业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撤销挂网,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视情节采取通报、暂停配送、取消配送资格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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