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完善州本级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告

关于优化完善州本级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31 字体大小:

州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医疗需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州本级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以下简称“双通道”管理药品)管理服务工作,经研究将州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申报受理工作下放至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湘西自治州肿瘤医院、湘西自治州荣复医院、湘西自治州精神病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五家定点医疗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州直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申请受理

州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在州直五家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或复查,符合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确认标准的参保人,可就近在该院进行申报。

二、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申请流程

(一)领取申请表。符合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特殊待遇申报条件的州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可在本公告结尾处直接下载,或在州直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领取《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医生负责填写《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或《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

(三)提交申报资料。州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携申报相关待遇所需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整的《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或《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提交申报资料。

(四)特殊待遇的评审。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每月20-22日(节假日顺延)将申报资料移交至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集中评审,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人。

三、注意事项

(一)新发病人每月1-19日申报相关待遇,当月完成评审流程;20日-月底申报相关待遇,次月完成评审流程。

(二)原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应在每年10月1日-12月20日申报下一年度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

(三)“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自审核通过后方可自申请之日起开始享受购药报销待遇。

(四)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审核通过后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五)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附件1).docx
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附件2).doc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2019close.png 关闭 2019dayin.png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