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

解读《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1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基本医保参保率和参保人数均逐年下降,特别是随着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逐年上涨,群众参保意愿下降,组织参保工作难度增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沈晓明书记、毛伟明省长多次就医保参保工作做出指示批示。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必要制定健全我省基本医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稳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确保基本医保制度平稳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定生活。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我们结合本省实际,细化相关举措,注重创新举措,起草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听取各市州医保局意见,10月征求各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单位意见;10月24日与省财政厅就《实施意见》召开专题研讨会;10月30日在娄底与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召开研讨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12月2日—8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省委改革办也将《实施意见》列为“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第一批配套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指导完善相关内容;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秦国文主持召开研究“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专题会议,副省长蒋涤非、王俊寿出席会议,专门研究了包括《实施意见》在内的相关文件起草情况。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审议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完善参保筹资政策、完善参保激励措施、完善参保约束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完善组织保障六个部分,与国务院文件保持基本一致的同时,重点突出参保激励措施方面的内容。

    (一)完善参保筹资政策。取消参保户籍限制。明确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参保规定。探索分档缴费模式。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对困难群众按规定实行分类资助。

    (二)完善参保激励措施。优化新生儿、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直系亲属就医购药,代缴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建立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两个激励额度”,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年,累计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进“整合资金包、统筹政策包”的医保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让参保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三)完善参保约束措施。对不同类型未参保和中断参保人员设置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规范跨制度和跨统筹区转移接续情况下的激励约束标准。

    (四)优化管理服务。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稳步提升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推进“三个允许”,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可及性,切实改善乡镇、村一级就医体验。医保目录中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的集采中选品种全部纳入甲类报销。

    (五)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六)完善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督导、通报、约谈、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参保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将参保扩面工作作为重要评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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