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5 字体大小:

202343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31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号),为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有效保障了新冠患者就医需求,助力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

目前全国疫情已趋平稳,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的决策部署,因时因势动态优化医保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乙类传染病的防治要求,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明确了41日后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一是调整新冠特殊医疗保障政策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二是对新冠诊疗方案内尚未正式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对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此外,《通知》还对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等提出了要求。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3425


一审:文晓辉    二审:张  红    三审:刘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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