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饮片执行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008
  • 文号:湘医保发〔2022〕43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医疗保障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5-10-01
  • 签署日期:2022-09-23
  • 登记日期:2022-09-23
  • 发文日期:2022-10-09

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饮片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09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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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饮片执行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2〕43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细则》规定,通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相关程序,确定了2022年湖南省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中药饮片,为做好落地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纳入情况

    (一)新增中药饮片共551种,分为“传统中药饮片”和“非传统中药饮片”两部分。其中传统中药饮片部分114种,非传统中药饮片部分437种(含中药配方颗粒299种、中药超微饮片138种)。

    (二)非传统中药饮片品种对应的传统中药饮片均已纳入国家中药饮片医保目录或湖南省新增中药饮片目录,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标准方可纳入医保支付。

    二、待遇支付标准

    (一)新增中药饮片执行乙类目录管理,按目录名称支付,不区分生产厂家。“传统中药饮片”品种个人自付比例设置为0,“非传统中药饮片”品种按公布的个人自付比例执行。工伤保险不设置自付比例,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二)新增中药饮片“备注”栏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标注“□”的,为单独使用时不予支付,且全部由这些饮片组成的处方也不予支付。

    (三)我省原试行纳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406种中药超微饮片,已纳入此次新增中药饮片范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未纳入此次新增中药饮片范围的,支付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予支付。

    三、执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此次新增纳入目录的中药饮片品种及相关政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调整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单方复方支付规定、甲乙分类、自付比例。

    (二)省医保局按照国家发布的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统一进行新增纳入中药饮片的目录维护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目录更新。各地要及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中药饮片的审核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系统维护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

    (三)各地要加强新增纳入中药饮片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到期调出目录的部分中药超微饮片,要做好解释工作,合理引导舆情,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参保患者替代用药的保障工作。

    (四)新增纳入目录的中药饮片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正式执行,本通知有效期三年。

    附件:2022年湖南省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饮片目录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9日

    (主动公开)

(2022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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