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落实“321”惠民举措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花销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吉首市采取“3降2减1律”措施大抓落实,不断提高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让医保惠民更可感。
一、聚焦医疗服务行为落实“3降”,全面降低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药品耗材单价和次均住院费用。召开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集中约谈会,签订“使用目录外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告知承诺书”,严格按照医疗服务协议,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平均不超过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平均不超过10%,对超过占比的医疗机构,年底考核予以扣分并扣减质量保证金。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管坚决杜绝“采而未报”及“报而未采”现象,推动药品、耗材单价下降,降幅基本上在10%以上。推动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实现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全覆盖,变医疗机构“要我降费”为“我要降费”,全面降低次均住院费用,对比2023年,今年吉首市职工和居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3.92%、0.82%,次均费用分别减少了1428.11元、277.27元,降幅达到14.47%和3.86%。
二、聚焦医保经办落实“2减(简)”,全面减少老百姓出村就诊频次和简化医疗救助流程。充分运用乡镇医保服务窗口和医保信息平台专网功能,抓好23项下放乡镇医保事项经办服务,拓宽服务区域。全面铺开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及异地结算工作,全市152个村(社区)实现医保直办和帮代办服务,参保居民可在村(社区)直接享受异地联网结算、异地住院备案、参保登记查询、医保政策咨询等服务,实现参保群众“小病不出村、门口就报销”。同时,积极落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切实减少老百姓出村就诊次数。据统计,今年1-8月,吉首市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门诊、住院同期分别增加了22813人次和358人次。简化医疗救助申报审核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理顺部门间工作职责,改变以往以乡镇为单位申报方式,而以个人资料提交时间先后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即发放医疗救助资金,做到即审即补,医疗救助人平均需要时间从最长1个半月缩短为20个工作日。
三、聚焦医保基金稽查落实四个“1律”,防止医保基金流失。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始终坚持“四个一律”必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为提高报销比例提供坚实基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一律纳入全覆盖检查。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完成全覆盖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全部当场整改到位。上级下发问题清单一律开展举一反三式自查。高度重视国家、省、州下发的医保问题清单复核复查工作,对所有问题清单进行分析梳理,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组织全市“两定”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问题清单”变成了“成果清单”,推进“两定”机构从被动检查向主动自查转变,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医保结算数据异常一律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依托大数据分析和交叉检查反馈情况,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牙科医疗机构、统筹定点药店等开展重点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线索一律进行严查。通过网络和“两定”机构宣传窗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2023年以来通过全覆盖检查追回医保基金123.46万元,群众线索举报追回医保基金25.87万元;完成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追回医保基金93.9万元;通过数据比对开展重点专项检查,行政处罚医药机构1家,协议处理暂停门诊统筹药店5家,责令整改18家,追回医保基金38.34万元,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摄。
(胡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