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目录竞价挂网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目录竞价挂网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7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治理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常态化调整机制,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的通知》(州医保发〔2022〕2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价,现就中选结果及挂网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

本次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目录竞价挂网中选品种共42个产品(详见附件)。

二、实施范围

全州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协议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执行时间

本次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挂网目录竞价挂网中选产品自2023年7月20日起执行。挂网期间,纳入国家、省及省际联盟、三明联盟、市级联盟集采的中选品种,按相关政策执行。各医疗机构之前已采购使用的产品,属于此次中选产品的,自2023年7月20日起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库存和价差等问题由生产企业协商配送企业妥善解决,原采购的非中选同类产品可按平台原购进价销售至2023年8月20日。

四、相关要求

(一)挂网采购。中选产品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采购结算系统”按中选价格挂网采购;未中选的同品种已在我州平台挂网的,原挂网厂家需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申请继续挂网,申请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调价的停止挂网。

(二)保障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质量管理。中选产品的配送按照《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采购管理的通知》(州医保发〔2020〕33号)文件规定,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平台内配送企业配送,各配送企业要备足货源,保障临床使用。

(三)落实任务。原则上医疗机构采购最低价格中选产品的数量占同产品数量的60%以上。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通过三明采购(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禁线下采购,严格执行中选产品价格,严禁各种形式的二次议价。

(四)货款结算。此次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挂网目录中选产品按照《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医药采购货款结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医保发〔2021〕15号)结算采购货款,实行分级负责制,州本级医保部门负责州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结算,县市负责本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款结算,结算汇款周期60天(自平台出月度汇总数据算起60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协议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在限定的付款期限内将采购款足额支付给生产(配送)企业。

(五)加强监管。各县市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等情况,对辖区内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无法解决的短缺问题,及时上报。


附件: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目录竞价挂网中选结果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 价目录竞价挂网中选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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