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包晓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促进我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卫健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丰富中医价格项目”的建议
省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5号)和《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78号)等文件,对全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条件和范围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并按照管理规范组织各级医保部门开展了多批次的项目新增申报和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共涉及21批次的新增立项,累计新增242项、修订40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一步优化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下一步,我局继续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支持并协助做好各医疗机构申报的指导,各医疗机构均可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按文件要求进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同时卫健部门将积极开展中医药传统技术挖掘整理和遴选工作,支持配合将更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获批应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关于“加大对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的倾斜力度”的建议
州局下发《关于创新湘西自治州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发展工作的通知》(州医保发〔2023〕30号),将锁骨骨折等135个有手术指征的但采用中医传统治疗的病种实行同病同效同价;脑梗死恢复期等60个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康复病种实行按床日分值付费,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床日医疗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不设项目自付比例;遴选腰椎间盘突出等58个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支持中草药发展,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中草药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达到10%以上的,且实施相关中医操作的病种,分值在标准分值上提高5%。按照湖南省DIP相关政策,湘西州在医疗机构等级系数设置时均充分考虑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因素,对中医医疗机构予以适度倾斜。
三、关于“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普通门诊医保比例或定额报销”的建议
根据7月15日省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32号),文件中规定申报范围为《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湘医保发〔2024〕11号)和《关于转正核定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27号)规定的正式纳入我省价格目录并已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纳入或正式纳入但未定价的除外),未纳入医保目录支付的可申请新增纳入,已纳入医保目录支付的可申请调出,市州级负责接收本市州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申报,并组织专家开展初审工作和将结果上报省局,由省局按照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合理、不易滥用的纳入原则,综合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将符合条件的服务项目按程序逐步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