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3099号建议的答复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州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3099号建议的答复
州医保议复字〔2024〕6号B类
黎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儿童用药保障的提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儿童用药州医保目录完全对接省医保目录平台,扩大供应来源。
2017年我州按照“为用而采、去除灰色、质量可靠、价格最低”的原则,以三明联盟目录价格为限价,通过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湘西州药品目录,由原来的3800多个品规,减少到2400个品规,我州药品目录与三明市联盟实行动态调整,适时与卫健部门进行对接增补临床必需基药品种包含儿科用药品品规,不断调整完善药品挂网目录,将446个国家谈判药品、375个国家集采药品、187个省际联盟集采药品纳入采购目录。
截止目前,平台挂网药品品种2478种,品规3203个,儿科非专利药品如布洛芬、对乙酸氨基酚、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小儿咽扁颗粒、伐昔洛韦、阿苯达唑、左旋咪唑等国家规定的儿科用药品种基本纳入州平台采购挂网目录,与省平台儿童用药挂网目录基本一致,如您建议中提到的多西环素0.1g/粒,均没有低龄儿童使用规格。近几年来,国家对儿童用药管理更加规范,一批不建议儿童使用的药品要求退市,国家严管儿童用药安全,将药物使用风险降到最低,能更安全、科学地用药,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健康。
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我州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一是对新开展医技项目(包括新增临床科室、承接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病人诊治)、临床急抢救、特殊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医疗救治需要使用的,且暂未列入我州平台的药品,实行备案采购。二是对临床急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医疗救治等应急情况下需使用“湘西州药品(耗材)采购配送平台”以外的药品,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采购后备案。三是在新冠疫情期间、甲流及支原体肺炎等季节性传染病流行期间,实行新增防治药品临床应急挂网,满足临床治疗需求。四是我局就您提出的儿童用药建议,进一步征求临床专家意见,拟将备案采购目录中临床广泛使用、救治必需药品,如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甲类、儿童用药等品种和规格纳入限价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二、关于完善药品短缺信息采集平台建设,建立短缺药品预警监测体系。
我州已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全州183家公立医疗机构为我州短缺药品监测分析哨点单位,扩大了监测范围和覆盖面。州县卫健委(局)均设有药政科(股室),专人负责药政管理工作及短缺药品监测工作。各级各类药品短缺监测哨点单位,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单位药品监测和短缺药品预警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对短缺药品及时在国家药品短缺平台系统上报,同时报送委局药政科(股),严格甄别和分析短缺药品信息,结合疾病防治需要,提出科学替代方案和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有效缓解药品短缺造成临床用药问题。2023年我州在国家短缺药品信息平台全年上报短缺药品条数129条,其中儿童药品短缺信息38条。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是新一轮机构改革赋予卫生健康部门的新职责。下一步我州将把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列为药政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在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方面探索实践。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点在优化临床药物治疗路径、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儿童用药合理使用水平;二是在短缺药品保供中,始终聚焦儿童用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透明度极高的供应链监控系统始终高度警惕儿童用药供应情况的变化,及时预测廉价药供需情况,对儿童用药供给异常变动情况建立相关的识别机制,提前对儿童用药短缺做出预警,并适时制订出应急方案;三是开展儿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是提高儿童临床用药安全、合理使用水平,加强儿童基本用药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州将围绕开展药品临床监测及综合评价工作的契机,积极探索构建儿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
三、关于加强短缺药品信息沟通与反馈。
一是提升儿童用药质量监督。按照《2024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计划》以及《2024年州级药品监督抽检方案》,已将儿童用药纳入省、州级抽检计划目录,现自选品种中已成功抽检醒脾养儿颗粒、布洛芬混悬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保障儿童用药安全。二是加强儿童用药供销交流。通过《湘西自治州药品(疫苗)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州卫健委、州委宣传部等成员单位的沟通。一旦收到儿童用药短缺的信息,将不遗余力敦促我州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加大儿童用药的购进和储存。三是开展儿童用药专项督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加大儿童用药检查力度,关注儿童用药生命安全,严防假冒伪劣药品,严厉打击不合规不合法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高度关心与支持!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