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使用医保基金“五不可”

个人使用医保基金“五不可”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8 字体大小:

1.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不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 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不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参保人如果违反规定,不仅要退回医保基金损失,还可能被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3 -12 个月;

故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还将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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