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08 字体大小: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州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职能转变。州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3、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本级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规划法规和信息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3人,实有人数7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本级为正处级行政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0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0.3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3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2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00.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29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2人,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00.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1,192.61万元,占85.17%;住房保障支出93.03万元,占6.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20.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医保体制改革,按省要求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8.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5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主要是新进人员2名,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俭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政策吹风会等,人数130人,会议内容为全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及相关科室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1.18万元,拟开展相关科室根据医保工作安排进行的相应的培训,人数150人,培训内容为DIP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4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0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34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910001__州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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