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州直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全流程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种植体系统、牙冠等医用耗材及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等服务费用。其中一类价格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不超过4100元,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按照分级定价政策相应递减(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31日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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