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稳定运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普通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您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异地就医备案
湘西自治州参保人员在跨省进行普通门诊诊疗、购药时,无需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主动向医药机构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就医地开通普通门诊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
(二)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1.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3.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三、温馨提示
(一)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咨询联系方式: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0743-8722460
吉首市医疗保障局:0743-2813117
泸溪县医疗保障局:0743-4260739
凤凰县医疗保障局:0743-3505545
古丈县医疗保障局:0743-4723897
永顺县医疗保障局:0743-5222155
保靖县医疗保障局:0743-7727913
花垣县医疗保障局:0743-7224276
龙山县医疗保障局:0743-6224732
(二)本告知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告知书内容由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一审:万厚平 二审:张 红 三审:刘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