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解读《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4 字体大小:

2022年6月29日,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联合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湘西自治州财政局、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州医保发〔2022〕2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21年4月21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18号),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成本为基础,以科学方法为依托,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与财政补助相衔接,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内容共五个部分,主要为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稳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提升医疗技术服务价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引导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二是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的原则。三是坚持“合理补偿成本,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兼顾居民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的原则。四是坚持省、州、县、乡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合理价格比差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包括价格调整权限、启动条件、约束条件、调价评估、测算调价空间、选择调价项目、制定调价方案以及开展模拟测算等,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价格调整机制。

(四)配套措施。分别对调价规则和程序、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升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要求。

(五)组织实施。明确部门分工及职责,并对组织领导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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