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团结东路分店等六家定点零售药店 “门特服务”业务的公示

关于新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团结东路分店等六家定点零售药店 “门特服务”业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8 字体大小: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湘西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受理初审、现场验收、评估小组集中评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团结东路分店、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小溪桥分店、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大药房吉首百姓店、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大药房吉首华程店、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大药房吉首世纪山水店、吉首市老百姓健康乾城药房六家定点零售药店具备州本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门特服务”业务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纪检部门反映。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43-8234927

通讯地址:湘西州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邮    编:416000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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