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执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执行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9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州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自2020年11月28日在我州执行以来,工作推进总体平稳,现就采购情况(统计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通报如下:

一、进度完成情况

(一)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全州计划采购总量为1575.5610万支(万片、万粒),实际已采购1887.2839万支(万片、万粒),计划采购总金额为474.3781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02.4819 万元,全州总采购量执行进度为119.78%,其中“阿那曲唑片”等30个中选药品已完成全年计划采购量,“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等5个中选药品完成进度超过50%,“布洛芬缓释胶囊”等9个中选药品完成进度不足50%,“非那雄胺片(1mg)”等3个中选药品完成进度为0%。

州直医疗机构计划采购总量为678.6576万支(万片、万粒),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采购569.4746万支(万片、万粒),完成进度为87.18%;8县市计划采购总量为896.90348万支(万片、万粒),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采购1317.9733万支(万片、万粒),完成进度为146.95%。

(二)药品供应保障情况

大部分中选企业能保障中选药品供应,“布洛芬缓释胶囊”、“塞来昔布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等药品中选企业由于产能滞后、各地基础报量不准确等原因,出现供应紧张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货款结算不及时。县市医疗机构拖欠药品货款情况突出,尤其以基层医疗机构较为普遍。古丈、保靖、泸溪、花垣等县市支付药款不及时。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不规范,没有按需而采,量出而入,有囤积药品现象;二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账金额不够抵扣药品采购款,没有及时将药品采购款上解到县市医保局;三是部分县市医保部门没有按时与医疗机构进行要款清算。

(二)药品集采进度不平衡。各县市工作进展不平衡,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个别县市医保部门工作督促力度不够,集采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责任心不强,采购人员不熟悉带量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未及时对接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中选药品未及时纳入医院采购。

(三)部分药品配送企业备货不足。配送企业备货不科学,对销量低的品种没有提前备货,医院下单采购后才紧急调货,影响临床用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督查。各县市医保局要加强工作督查,对采购进度慢、未启动采购的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措施及相关说明报送州医保局医药价格招标采购科。

(二)加强落实任务。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药品配送(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此次通报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国家集采政策的落实;医疗机构要确保按照约定采购量完成任务,按月与配送企业结算确认药品采购金额,及时向医保部门上解药品采购款;配送(生产)企业要及时保障中选药品的配送供应,对供货紧张的品种合理分配,优先保证未完成任务的医疗机构订单。

(三)加强结算支付。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加强药品采购款结算支付,按月审核结算药品采购款,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清算,加快药品采购结算支付进度。

各单位对后续国家和省带量采购中选(中标)药品执行过程中,发现配送(生产)企业捆绑销售、医疗机构二次议价、网外采购等突出问题,请及时书面反映给州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附件:1.全州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统计表(按药品统计)

2.县市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3.州直医疗机构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约定采 购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第三批集采完成情况统计表6.3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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