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9 字体大小:

州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湘西州医疗保障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结合实际,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忠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始终把加强法治立局放到重要位置,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积极落实安排干部职工参加湖南如法网络线上课程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组织单位新进人员学习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为新进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同时针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了宣传贯彻方案和宣传片,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专业素养、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部门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政策措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使各项政务活动透明化,阳光化,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规科工作职能。继续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主动地和州司法局、法律顾问沟通联系,在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内部文件制定、行政合同签订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进行必要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合法、适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五)加强两定单位管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召集两定单位负责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保持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规范“两定”医药机构和个人医保行为、开展定点机构常态巡查、重点问题集中提醒约谈等措施,规范医保基金使用。2021年度,对某院的涉嫌重复收费和将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按医保支付等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合法程序调查核实后,责令其立即改正,约谈有关负责人,退回医保基金损失,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医保行政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对两定机构的监管中,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还未理顺,基金监管科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在检查职能上的边界不够明确,日常工作中容易存在业务交叉。

(二)医保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不够。对于医疗救助、个人历年账户的使用、居家护理等相关惠民政策的一线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基础的医保问题容易引起信访投诉。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医保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定,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梳理信访集中问题,加大对网上办事、电话咨询的宣传,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乡镇街道,加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利用线上媒体公示欺诈骗保负面案例以加强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宣传的作用和影响力。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整理行政争议处理要点及其难点剖析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积极与本部门法律顾问做好对接工作,组织部门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能力。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今年已实行,我局将以此条例为依据,进一部规范医保领域的行政监管行为,对监管的范围、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裁量等方面做进一步细化规定。同时进一步理顺基金监管与两定单位服务管理在对两定机构的检查和处理上的职责分工。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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