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9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6 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于2022年6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次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责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为一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3100MB1756803K,单位负责人程三艳。单位地址湖南省湘西州经开区州府西路9号。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2)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5)组织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下设非独立核算机构3个: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信息中心、湘西自治州医药价格评估和监测中心。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规划法规和信息科。

3、单位人员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本单位下设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州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信息中心、州医药价格评估和监测中心。其中: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州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42人,年末在职人员33人;州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信息中心为州医疗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数12人,年末在职人员13人;州医药价格评估和监测中心为州医疗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数8人,年末在职人员8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目标2:抓常抓细疫情防控,助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目标3:稳步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目标4:高标准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集中整治各项任务。

目标5:抓实抓严“两定”医药机构监管,持续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

目标6:稳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在医保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目标7:全面做实州级统筹并对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督查,规范统一全州政策待遇。  

目标8: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目标9:系统推进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目标10: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目标11:继续深化医用耗材采购改革,使参保群众实惠感进一步增强。          

目标12: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使群众就医报销更便捷。

(三)州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医保待遇发放运转经费: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2、医疗保障发展运转经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医保基金足额征缴,并及时结算,支付,确保基金安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8.9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946.96万元、项目支出1,591.9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的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5.5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94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6.19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1.71万元。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69%;日常公用经费40.78万元,其中:办公费5.10万元,印刷费0.3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49万元,会议费0.97万元,工会经费4.32万元,福利费19.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848.92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37万元,本年实际到位743.07万元,本年实际可用项目资金1,591.99万元。本年支出项目资金1,59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6.93万元、资本性支出17.03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州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48392人,同比2020年参保人数47144人,增加2.65%。

2021年度州本级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6,201.7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1,318.8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24,882.88万元;实际总收入30,285.0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9,349.46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0,935.59万元;实际收入较预算减少15,916.68万元,减少率为34.45%。

2021年度州本级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0,004.1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4,551.3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5,452.82万元;实际总支出23,506.8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9,835.51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3,671.32万元;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6,497.30万元,减少率为21.65%。具体见下表:

  

  

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9号)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合计11人组成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对我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对象包括2021年度州级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州本级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评价范围包括5个内设处室和3个所属事业单位。

对《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以下内容是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预算执行、预算资金管理情况、部门资产管理和情况,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2021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公用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19.02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40.94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40.9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2.“三公经费”控制率: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1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9.89%。

 3.政府采购执行率:2021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6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8.4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47.69%。

 4、2021年无新建的楼堂馆所。

(三)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单位已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且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且完整,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同时严格按《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2、资金使用合规性: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本单位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止2021年末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27.25万元(其中:家具用具20.04万元、数量233个,主要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通用设备107.21万元、数量122台,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净值45.32万元,均为在用资产,无闲置资产。

(五)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方面 

1、高标准开展专题研讨,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医保“微宣讲”,到参保单位、困难企业就参保对象关注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解答。2021年,局机关党支部被州直工委授予“州直党建示范点”,团结报以《湘西州医疗保障事物中心:三尺柜台传暖意 一张笑脸带春风》为题,报道了医保服务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大温情”等。  

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协议药店保障口罩、消毒药品等防疫药品物资的供应;与州财政局、州卫健委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专班,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县市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按照省新冠病毒疫苗专项资金上解要求,已足额上解2021年疫苗专项资金2.71亿,并按要求足额支付疫苗接种费用至10月份共3356.44万元;检查全州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

3、2021年,脱贫人口参保率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100%。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继续享受“一站式”结算,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定期将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住院病人信息推送给州委乡村振兴办,由乡村振兴办督促县市走访、落实救助工作。

4、2021年以来,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州本级立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11件,行政罚没收入372.85万元。同时在省局网站曝光了龙山县友好妇科医院等一批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县市交叉检查共立案查处32起违法违规问题,其中结案29起;协议处理36起违规问题,其中办结36起;移交问题线索15起,办结12起。县市交叉检查期间已处理的违法违规问题罚没金额52.23万元,拒付60.14万元,退回基金39.44万元。

5、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宣传。集中向社会公众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通过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等6180余次;完成了全州799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追回资金515.70万元,行政罚款122.69万元,暂停医保协议10家等,有力净化了我州医保基金生态环境。

6、湘西州正式上线国家医保平台。新医保信息平台覆盖全州9家医保经办机构、799家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就能就医和购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陆续上线,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员可了解最新医保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等,切实增强了医疗保障线上公共服务能力。

7、统一了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城乡居民医保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医药费用。就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州八县市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通报,从2021开始,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从2022年开始,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纳入州委五个文明绩效考核。

8、2021年,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48.63万人,参保率为96.84%:完善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积极落实国家谈判抗癌药品、湖南省特殊药品在我州的使用。

9、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匹配;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0、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集采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90.72%和207.14%。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将已于10月25起实施统一采购。完成第六批国家集采药品报量工作。

11、完成骨科植入类高值耗材集中挂网配送品种共1256个,价格最高降幅99.63%,平均降幅达73.62%;全面启动低值耗材三明联盟限价采购,完成1-7批低值耗材限价挂网采购品种1786个,平均降幅52.4%,最高降幅89.8%。

12、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确保了3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且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精细化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大力推行“足不出户网上办”“动动指尖掌上办”,充分发挥新技术手段对医保公共服务支撑作用,把高标准医保公共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全力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预算执行情况得分 10分,产出情况得分50分,效益情况得分24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8分。总绩效为9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优 ”。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中资金追加大,预算控制率不高。2021年度共追加预算1017.14万元,剔除不纳入年初预算的离休人员养老支出111.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6.46万元,其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追加金额仍高达618.90万元。

(二)药品耗材改革存在阻力。原料药垄断的现象没有改变,少数急抢救药品价格异常上涨;部分医务人员认为国家集采药品价格太便宜,质疑有效性,推诿病人,影响患者治疗。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问题才开始破冰,来自各方面利益集团的阻力依然存在。

(三)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不容乐观。医保基金监管手段、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依然存在,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医保基金事后监管方式,在当前监管力量、信息化、现代化手段严重不足的状况下,客观上形成了事前事中监管盲区。医保基金安全使用涉及到卫健、市场管理、审计等多部门,但当前基金监管工作基本上是医疗保障部门完成,其他单位参与度不够等,致使医保基金监管不容乐观。

九、有关建议

(一)合理安排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统筹安排各类资金使用顺序,盘活用好财政资金。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尽量做到预算编制更科学、更规范。

(二)严格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和耗材政策,积极参与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扩大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范围。

(三)切实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对两定医药机构基金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配合省局各项专项行动,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进行办理和移交。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协议管理各自的优势,逐步建立和完善医保信用评价、信息化监管、社会监管、综合监管等长效机制。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我们对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有了一个完整、全面的了解,我们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们将按通知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州本级立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11件,行政罚没收入372.85万元。同时在省局网站曝光了一批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县市交叉检查共立案查处32起违法违规问题,其中结案29起;协议处理36起违规问题,其中办结36起;移交问题线索15起,办结12起。县市交叉检查期间已处理的违法违规问题罚没金额52.23万元,拒付60.14万元,退回基金39.44万元。

4、集中向社会公众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通过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

5、湘西州正式上线国家医保平台,新医保信息平台覆盖全州9家医保经办机构、799家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就能就医和购药。6、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且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精细化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附件:

1、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州级预算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李品

联系电话

15576917080

人员编制

72

实有人数

64

职能职责概述

(一)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草案

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医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州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 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任务2抓常抓细疫情防控,助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任务3稳步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任务4高标准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集中整治各项任务。

任务5抓实抓严“两定”医药机构监管,持续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

任务6稳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在医保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任务7全面做实州级统筹并对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督查,规范统一全州政策待遇。

任务8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任务9系统推进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任务10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任务11继续深化医用耗材采购改革,使参保群众实惠感进一步增强。

任务12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使群众就医报销更便捷。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1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医保局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其中,我州三明采购联盟的药品耗材改革成果显著,中央电视台专题推介报道;我局驻州政务服务大厅12号窗口被授予湘西州首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示范岗”;我州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共有五个案例被国家、省医保局作为典型进行曝光,2022年全省医保工作会上湘西州医保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548.51

866.91

1,681.60







1、局机关

2548.51

866.91

1,681.6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548.51

956.51

915.57

40.94

1591.99

-866.91



1、局机关

2548.51

956.51

915.57

40.94

1591.99

-866.91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1.38

0.67

10.71





1、局机关

11.38

0.67

10.71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其他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27.25

127.25





1、局机关

127.25

127.25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目标2抓常抓细疫情防控,助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目标3稳步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目标4高标准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集中整治各项任务。

目标5抓实抓严“两定”医药机构监管,持续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

目标6稳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在医保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目标7全面做实州级统筹并对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督查,规范统一全州政策待遇。

目标8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目标9系统推进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目标10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目标11继续深化医用耗材采购改革,使参保群众实惠感进一步增强。

目标12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使群众就医报销更便捷。

目标1完成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医保“微宣讲”,到参保单位、困难企业就参保对象关注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解答。2021年,局机关党支部被州直工委授予“州直党建示范点”,团结报以《湘西州医疗保障事物中心:





三尺柜台传暖意 一张笑脸带春风》为题,报道了医保服务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大温情”。

目标2完成情况: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协议药店保障口罩、消毒药品等防疫药品物资的供应;与州财政局、州卫健委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专班,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新冠病毒疫苗专项资金上解要求,已足额上解2021年疫苗专项资金2.71亿,并按要求足额支付疫苗接种费用至10月份共3356.44万元;检查全州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

目标3完成情况:脱贫人口参保率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100%。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继续享受“一站式”结算,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定期将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住院病人信息推送给州委乡村振兴办,由乡村振兴办督促县市走访、落实救助工作。

目标4完成情况: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州本级立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11件,行政罚没收入372.85万元。同时在省局网站曝光了一批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县市交叉检查共立案查处32起违法违规问题,其中结案29起;协议处理36起违规问题,其中办结36起;移交问题线索15起,办结12起。县市交叉检查期间已处理的违法违规问题罚没金额52.23万元,拒付60.14万元,退回基金39.44万元。

目标5完成情况:集中向社会公众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通过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等6180余次;完成了全州799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追回资金515.70万元,行政罚款122.69万元,暂停医保协议10家等,有力净化了我州医保基金生态环境。

目标6完成情况:湘西州正式上线国家医保平台,新医保信息平台覆盖全州9家医保经办机构、799家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就能就医和购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陆续上线,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员可了解最新医保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等,切实增强了医疗保障线上公共服务能力。

目标7完成情况:统一了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城乡居民医保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医药费用;就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州八县市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通报,从2021开始,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目标8完成情况: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48.63万人,参保率为96.84%:完善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积极落实国家谈判抗癌药品、湖南省特殊药品在我州的使用。

目标9完成情况: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匹配;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目标10完成情况: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集采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90.72%和207.14%。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将已于10月25起实施统一采购。完成第六批国家集采药品报量工作。

目标11完成情况:完成骨科植入类高值耗材集中挂网配送品种共1256个,价格最高降幅99.63%,平均降幅达73.62%;全面启动低值耗材三明联盟限价采购,完成1-7批低值耗材限价挂网采购品种1786个,平均降幅52.4%,最高降幅89.8%。

目标12完成情况: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确保了3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且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精细化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大力推行“足不出户网上办”“动动指尖掌上办”,充分发挥新技术手段对医保公共服务支撑作用,把高标准医保公共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全力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州委 州政府布置的 重点工作、 实事任务等, 根据部门实际 进行调整 细化)。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州委州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



1、脱贫人口参保率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100%。

2:城乡居民参保率95%

3、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集采任务完成率100%。

1、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

2、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48.63万人, 参保率为96.84%。

3、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集采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90.72%和207.14%。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1、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抓常抓细疫情防控,助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3、高标准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集中整治各项任务。

4、抓实抓严“两定”医药机构监管,持续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



























5、稳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在医保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6、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使群众就医报销更便捷。

  1. 高标准开展专题研讨,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医保“微宣讲”,到参保单位、困难企业就参保对象关注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解答。

  • 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 时效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完成年初设定的 绩效目标

    完成

    成本指标

    不超过财政安排 预算资金

    总支出控制在预算 范围内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降费减负

    减轻群众就医 费用负担

    较好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达到95%

    达93%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及评价等次



    评分92分 等级:优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 60(含)—80 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程三艳

    局长

    州医疗保障局



    刘洪

    副局长

    州医疗保障局



    徐克生

    副局长

    州医疗保障局



    万厚平

    主任

    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张红

    办公室主任

    州医疗保障局



    文晓辉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

    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向辉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人

    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彭胜勇

    基金监管科科长

    州医疗保障局



    杨立明

    规划法规和信息科科长

    州医疗保障局



    孙艳嵘

    党建办负责人

    州医疗保障局



    胡兰

    副主任

    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评价组组长签署意见: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单位)(盖章):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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